北京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指南
一、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在北京市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在职及离职人员。
二、提取条件
1. 在职人员:在北京市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一年,且目前仍在职的职工,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2. 离职人员:在北京市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一年,且已办理离职手续的职工,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三、提取材料
1. 在职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住房公积金卡;
(3)提取申请表;
(4)所在单位出具的在职证明。
2. 离职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住房公积金卡;
(3)提取申请表;
(4)所在单位出具的离职证明;
(5)若委托他人办理,还需提供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提取方式
1. 在职人员: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取住房公积金:
(1)网上业务系统:登录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网站,进入网上业务系统进行操作;
(2)柜台办理:携带相关材料到所在单位所在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柜台办理。
2. 离职人员: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取住房公积金:
(1)网上业务系统:登录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网站,进入网上业务系统进行操作;
(2)柜台办理:携带相关材料到所在单位所在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柜台办理。
五、提取额度及期限
1. 在职人员:每年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为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60%。
2. 离职人员:可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余额。
六、注意事项
1. 在职人员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需确保所在单位已按时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
2. 离职人员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需确保已办理离职手续。
3. 提取住房公积金后,职工仍需继续按照相关规定缴纳住房公积金。
4. 本指南仅供参考,具体操作及政策以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