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前言
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对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进行调整。为了确保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现将北京公积金缴存比例调整办理流程予以公示,以便职工了解和掌握。
二、适用范围
本流程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已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单位及其职工。
三、办理条件
1. 单位已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按照规定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2. 单位及其职工符合国家和北京市关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调整的政策规定;
3. 单位已完成住房公积金年度汇算清缴工作。
四、办理材料
1. 《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调整申请表》;
2. 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 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 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 职工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6. 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清单;
7.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五、办理流程
1. 单位向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提交《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调整申请表》及上述所需材料;
2. 公积金中心对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将核定后的缴存比例通知单位;
3. 单位在收到核定后的缴存比例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将核定后的缴存比例告知职工,并在职工签字确认后,将《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调整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报送公积金中心备案;
4. 公积金中心对单位报送的材料进行复核,复核通过后,将核定后的缴存比例录入单位及其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
5. 公积金中心将核定后的缴存比例通知单位,单位应在收到通知后,及时调整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金额,并按照规定时间足额缴存。
六、注意事项
1. 单位在办理公积金缴存比例调整时,应确保所提供的材料真实、完整、有效;
2. 单位在调整公积金缴存比例后,应及时调整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金额,并按照规定时间足额缴存;
3. 单位在办理公积金缴存比例调整过程中,如有疑问,可向公积金中心咨询;
4. 本流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七、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3号院万达广场B座20层
电话:010-12329
网址:www.bjgjj.gov.cn
邮编:100022
敬请广大职工和单位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