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公积金代办情形一:职工使用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购买自有住房,可根据贷款偿还情况提取住房公积金,并提供以下信息:
1.借款人身份证件。
2.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还应当提供配偶身份证明和婚姻关系证明。
3.遇下列情况,需提供贷款还款凭证:
(一)偿还组合贷款中的抵押部分的,应当提供抵押还款凭证;
(2)在2015年10月1日前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中的住房公积金)的,应当提供住房公积金还款凭证;
(3)担保公司补偿还款的,应当提供还款凭证。
天津公积金代办情形二:职工使用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购买自有住房,可先办理首付一次性提取业务,再办理贷款偿还分次提取业务。
(一)第一次提取时提供以下资料
1.购房者身份证件。
2.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还应当提供配偶身份证明和婚姻关系证明。
3.购房信息,与“未使用住房贷款购买自有住房”提取购房信息。
4.个人住房贷款信息:贷款合同、还款凭证。
5.职工与他人共同借款的,还应当根据共同借款人的关系提供以下信息:与配偶共同借款的,应当提供婚姻证明。与未成年子女共同借款的,应当提供父母子女关系证明;与非上述家庭成员共同借款的,其他借款人应当书面声明放弃提取住房公积金。
(2)第一次提取后,提取人(借款人或配偶)应提供以下信息
1.身份证件;
2.还款凭证。
天津公积金代办情况三:本市行政区域内既有住宅电梯的,业主(公共住房承租人)及其配偶及其直系血亲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并提供以下信息:
(1)安装电梯信息
1.房屋产权人(公共住房承租人)身份证。
2.房地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公共住房租赁协议。
3.电梯专用设备使用登记表复印件。
4.电梯分摊费用的全额发票。
(二)提取职工身份资料
1.提取员工身份证件。
2.提取职工为房屋产权人(公共住房承租人)配偶的,还应当提供婚姻证明。
3.提取职工为房屋产权人(公共住房承租人)直系血亲的,还应当提供亲属关系证明。
天津公积金代办情况四:职工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翻建、大修自有住房,可办理一次性提取业务,并提供以下信息:
(1)身份信息
1.建筑工人身份证件;
2.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还应当提供配偶身份证明和婚姻关系证明。
(二)建筑、翻建、大修住房资料
1.集体土地使用证或建设用地许可证;
2.建设、翻建房屋的,应当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准建证;大修房屋的,应当提供大修鉴定证明;
3.建设、改造、大修住房工程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