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定公积金提取未到账是什么原因,如何处理?
约定提取日未收到应于当日到账的住房公积金,可能存在以下六种情况:
一是由于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联名卡未激活或长期未使用处于休眠状态,导致到账失败,需本人持身份证到发卡银行激活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激活后资金将在下次约定提取日转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账户中(例如:购房提取下次约定提取日到账金额应为公积金账户余额留存10元后的其余资金;无房租房每月按1500元的标准每季度提取的,下次约定提取日到账金额应为9000元);
二是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被银行降为二类储蓄卡,提取金额超过二类储蓄卡当日入账限额的,也会导致提取到账失败,需本人持身份证到发卡银行办理恢复一类储蓄卡的手续,办理后资金将在下次约定提取日转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账户中;
三是单位汇缴时间晚于约定公积金提取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中无可提取金额,导致本次约定到账失败,但本月的提取金额将在下次约定提取日转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账户中;
四是申请的提取事项可提取金额已经提满,不能再用该事项提取,约定提取自动终止;
五是约定提取连续三次失败的,约定提取自动终止,如需恢复,需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填写《个人信息变更申请表》(住房公积金表501),到管理部或受托银行代办点办理;
六是个人因工作单位变动,由于新老单位个人信息录入不一致,职工个人公积金账户未能合并,导致约定提取失败的,需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填写《个人信息变更申请表》(住房公积金表501),到管理部或受托银行代办点办理。
通过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如何为新调入职工缴存公积金?
单位经办人登录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后,点击页面左侧菜单栏“公积金”,再选择“汇补缴”中的“汇缴”,在页面中间位置点击“编辑[20XX年-X月]变更清册”栏目(此标签中的年、月,由系统自动调整显示),点击“20XX年-X月增加汇缴(开户、启封)”栏目,可以通过两种方式增加人员:
一是选择逐人增加。
点击“添加(增加)人员”进行逐人增加,在“增加职工信息录入”页面录入“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确认信息录入无误后,点击“查询”,在下方信息栏中按整数位录入“个人缴存基数”,系统会自动计算出“单位月缴存额”、“个人月缴存额”、“月缴存额”,然后点击“确定”后,再点击“保存”,在弹出的页面中再次点击“确定”。如继续添加人员可重复以上操作,完成增加人员后点击“提交变更(增加)清册”(每次增加人员,均需点击“提交变更(增加)清册”),系统会提示“提交20XX年-X月汇缴变更清册成功”,点击“确定”。
二是选择批量增加。
点击“导出模板”,在导出的Excel表中编辑完成增加人员后(“证件类型”需按导出的Excel表中的提示信息以01、02形式录入,不能录入汉字),编辑完成后保存在电脑中。再次进入“20XX年-X月增加汇缴(开户、启封)”栏目中,点击“导入(增加)清册”,选择电脑中保存的已编辑完成的增加人员Excel表文件,点击“提交”,如系统提示有错误信息,可双击错误信息条目进行修改。完成增加人员批量导入后,点击页面下方“保存”,然后点击“提交变更(增加)清册”(每次批量增加人员,均需点击“提交变更(增加)清册”),系统会提示“提交20XX年-X月汇缴变更清册成功”,点击“确定”。
如需要查看已提交的变更信息,可点击“查看20XX年-X月已提交变更信息”栏目,再点击“查询”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