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指南
一、引言
住房公积金是我国政府为解决职工住房问题而设立的一项制度。北京市作为我国的首都,其住房公积金制度也相对完善。本指南旨在为广大职工提供关于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的相关信息,以便职工在符合条件时能够顺利办理提取手续。
二、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在北京地区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包括企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各类单位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职工。
三、提取条件
根据《北京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的规定,职工在以下情况下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1.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
2. 偿还购买、建造自有住房的个人住房贷款本金及利息;
3. 租赁住房用于自住;
4. 离休、退休;
5.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
6. 出境定居;
7. 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
8. 其他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的情形。
四、提取材料
职工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 提取申请表;
2.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 住房公积金账户查询结果;
4. 购房合同或者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
5. 个人住房贷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偿还购买、建造自有住房的个人住房贷款本金及利息);
6. 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租赁住房用于自住);
7. 离休、退休证明;
8.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者与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
9. 出境定居证明;
10. 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证明;
11. 其他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的材料。
五、提取流程
职工在满足提取条件并准备好相关材料后,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办理提取手续:
1. 到所在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经办机构办理;
2. 到所在区县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
3. 通过网络平台办理。
六、提取时间
职工提交提取申请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审核通过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将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划入职工指定的银行账户。
七、注意事项
1. 职工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确保所提交的材料真实、完整、有效;
2. 职工在提取住房公积金后,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缴存额;
3. 职工在提取住房公积金后,应当继续按照规定按时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
4. 职工在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遵守国家和本市的相关规定,不得违规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