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国管公积金提取指南
一、前言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住房公积金制度已经成为广大职工解决住房问题的重要保障。为了更好地服务广大职工,提高住房公积金的使用效率,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国管中心”)不断完善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政策。本文将对北京国管公积金的提取政策进行详细介绍,帮助广大职工了解如何合规、便捷地提取公积金。
二、提取条件
1.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
2. 偿还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个人住房贷款本息;
3. 租赁住房;
4. 离休、退休;
5.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
6. 与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并领取失业保险金;
7. 出境定居;
8. 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
9. 其他符合国家和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法规的情形。
三、提取材料
1. 提取申请书;
2. 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簿等);
3.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4. 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贷款合同、还款凭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5. 租赁住房的,提供租赁合同、租金支付凭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6. 离休、退休的,提供离休、退休证明;
7.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劳动能力鉴定证明、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8. 与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并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提供失业保险金领取证明、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9. 出境定居的,提供护照、签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10. 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提供死亡证明、遗嘱等相关证明材料;
11. 其他符合国家和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法规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四、提取流程
1. 职工向所在单位提出提取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 单位审核职工的提取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符合条件的,将申请材料报送国管中心;
3. 国管中心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将提取的公积金划入职工指定的银行账户;
4. 职工收到公积金提取款项后,应当按照规定用途使用,不得挪作他用。
五、注意事项
1. 职工在提取公积金时,应当确保所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完整、有效;
2. 职工在提取公积金后,应当按照规定用途使用,不得挪作他用;
3. 职工在提取公积金时,应当遵守国家和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不得违规提取;
4. 职工在提取公积金时,如遇到问题,可向所在单位或者国管中心咨询。
总之,北京国管公积金提取政策为广大职工提供了便利,职工只需按照规定条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即可顺利提取公积金。希望本文能够帮助广大职工更好地了解和运用公积金政策,解决住房问题。